2月28日,江门市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服务中心揭牌运营,这是我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又一金融创新,属全省首创。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市级试点。省保监局副局长刘学生、市委常委旷仁山等出席了揭牌仪式,高度肯定这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新模式,称其将推进我市金融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推动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困扰企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难题。在省保监局的指导下,我市作为全省第一个试点城市,率先成立服务中心,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试点,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企业受益”的总体思路,通过保险、银行、资信调查机构的深度合作和互利共赢,为初创期和轻资产的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的融资服务。据统计,我市目前共有20万家市场经营主体,其中99%是小微企业,这些企业具有巨大的融资需求,为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揭牌仪式上,服务中心甄选出的由国寿财险江门中心支公司、太平财险江门中心支公司、英大财险江门中心支公司组成的“共保体”分别与江门融和农商行、邮储银行江门分行、广东新立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平台搭建合作签约。同时,6家小微企业率先体验服务中心的优质服务,与“共保体”进行了合作签约,其中1家公司现场签订了同意承保书,5家签订了意向贷款申请。
江门市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服务中心面向江门市具有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贷款。单个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还款方式可以采取逐月付息,分期或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等方式。借款企业融资成本由保证保险保费、银行贷款利息和评估费组成。保证保险费率由保险公司根据企业资信状况自主厘定,保费和评估费合计最高按年不超过贷款金额的10%收取。银行根据保险公司签发的保证保险保单发放贷款,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的水平,从借款企业提供保单到贷款发放不超过5个工作日。企业通过服务中心获得贷款的成本,比一般民间融资成本低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