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金融服务,提高信贷投放效率,2017年9月11日,江门市金融局、江门市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联合召开了江门市区不动产信息查询、抵押登记业务座谈会。江门市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目前,江门市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大量信贷业务均会涉及不动产信息查询和抵押登记。2017年6月9日,江门市区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该信息平台是对原土地登记系统、房屋登记系统的整合,涉及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实现房地权利挂接落宗、整合原土地和房屋登记系统的登记数据等。在新旧信息系统转换过程中,江门市区部分金融机构反映不动产信息查询、抵押登记耗时明显延长,影响其信贷投放效率。信贷投放效率降低,尤其是小微企业续贷业务中还款后重新发放贷款时间间隔拉长,部分小微企业不惜借用过桥资金,造成财务成本增加,无疑将使小微企业经营更为困难。
座谈会上,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有关领导详细介绍了江门市区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开展情况及有关政策,具体有:一是部分登记业务需提前办理权籍调查。江门市区部分登记业务实行权籍调查前置,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需提前8个工作日申请办理权籍调查,8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凭权籍调查单可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二是江门市区已完成权籍调查的单元式房屋、宗地及宗地上房屋抵押权登记业务办结时限分别为5个工作日和10个工作日,比国家法定的30个工作日大幅缩减。三是关于宗地及宗地上房屋登记问题。目前,江门市区宗地上的房屋全部整合与宗地一并登记。原分别在国土部门或房屋部门登记办理抵押登记的,现不再受理抵押期限变更登记,只能办理剩余价值或顺位抵押登记。如宗地上增加建筑物办理首次登记的,要把原已办的权证收回一同办理换证。如有抵押的,按当时办理的抵押合同和登记时间为准,进行顺位登记。四是商品房预售及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对商品房建设项目,宗地不再办理房屋基底所占土地的分割。对商品房建设项目,整宗土地已办理抵押的,在办理宗地上第一幢商品房预售证时,需将整宗土地的抵押注销。对商品房开发项目,只要其中第一幢房屋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证的,整宗土地不再受理抵押登记申请。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中未售房屋单元可以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五是户籍在市区的借款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产权登记信息查询,由各银行机构收集汇总后,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内部统一查询,提高查询效率。
本次会议深化了参会单位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认识,建立了信息交流的常态化机制,将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效率,使金融更好地服务于江门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