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19年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金融服务)项目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广东省扶持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外〔2014〕112号)、《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金融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粤金函〔2018〕1122号)等文件规定,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联合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召集辖区内有关金融机构,研究江门市开展跨境金融“一市一平台”实施的具体项目和可行性,并进行评审论证。经我局分党组会议集体审核,确定我市2019年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金融服务)拟实施项目为“跨境金融平台”特色金融项目,积极支持江门地区企业利用“跨境金融平台”实现跨境人民币结算和跨境融资取得新突破,促进企业国际化发展。
如对公示项目有任何意见,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函等形式向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6日至22日
受理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地 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19幢2楼
邮 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72078
传真电话:0750-3306072
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