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201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以下简称市金融局)2013年金融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3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金融局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全文可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门户网站( http://jrj.jiangme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金融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19幢二楼,邮编:529031,电话:0750-3272076)。
一、概述
根据《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江府办〔2010〕43号),市金融局综合科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市金融局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市金融局综合科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完善机制,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部门信息,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金融局党组统一领导,市金融局综合科负责组织协调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机制,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了市金融局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全面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及时宣传报导最新金融动态,尤其是各项涉民政策和惠民、便民措施,使之家喻户晓。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金融局内各科室的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有关工作,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关于成立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规章制度。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一是开展市金融局门户网站建设,为方便民众查询政府信息,组织修编市金融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发布市金融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做好政务公开栏更新维护工作,每2月对设在市金融局的公开栏进行更新维护,发布领导分工、规章文件、金融活动、工作成效等重要政府信息。
(四)加强监督检查。按《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江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由市金融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检查考核组,对市金融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金融局主要通过江门政务之窗、门户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发布政策法规、决策部署、重大活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一)市金融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公众可通过市金融局门户网站的“文件查询”栏目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上述政府信息。
(二)通过媒体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江门日报、江门电台、江门电视台等市内主要媒体播发金融局信息。
(三)进驻网上办事大厅,提高我局行政审批服务效率。目前,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共7大项,包括行政许可类的2项:“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审批”和“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在省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类3项:“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 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与变更初审”和“ 融资性担保公司解散初审”;审批性质的日常管理事项2项:“小额贷款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和“小额贷款公司资格审查”。 由于我局服务对象是全市范围内的已开业或拟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和变更的有关事项(目前全市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共1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7家),行政审批业务量相对较小,在受理过程中,对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中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均在有效工作日内办结,受到申请人的好评。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市金融局政务公开工作刚刚启动,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公开载体有待完善等问题。2014年,市金融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调研,加强与其他机关单位交流,学习其他部门信息公开先进经验。
(二)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举办金融局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操作、信息协调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工作等开展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