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应对客流量激增压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便捷、畅通,市交通运输局科学研判,充实一线执勤力量,强化“两客一危一网”领域执法,全力维护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一、加大执法力量,保障客运秩序 针对“双节”假期时间长、客流车流量大的特点,科学调配执法力量,重点加强客运站、景区周边和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违规经营等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案例:严查厂区“黑大巴” 2025年9月18日,根据前期巡查掌握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在江门市某材料有限公司厂区门前路段,对粤C24***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 经查,车上共有乘客30名,系某公司员工。该公司负责人为方便员工上下班,与珠海市某旅游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由运输公司每天早上7时安排车辆从新会区司前各处接送员工前往该材料公司,下午17时30分再从公司发车返回新会城区。 经进一步核查,该运输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粤C24***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属于非营运大客车,也就是俗称的“黑大巴”。针对该运输公司涉嫌使用未持有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大型普通客车参加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客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案例:严查无证网约车 近期,执法人员在江门市蓬江区江华二路周边对粤J牌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夏某通过某网约车平台接单,从蓬江区接载1名乘客前往指定目的地,但现场不能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目前,夏某因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还结合现场查处、投诉反映、数据检测等多方线索信息,对多家网约车平台存在的违规指派、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今年以来,全市已累计查处网约车领域违法违规案件301宗。 二、加强路警联动,提升执法效能 注重部门协同,推动信息互通、执法协调,提升综合治理能效。对辖区内客运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线上系统收集的情况等进行客运市场秩序整治。 案例:严查无合同包车 2025年9月8日,经“重点车辆稽查布控系统”研判,我局执法人员对途经我市客运车辆开展数据筛查,其中一辆桂P87***大型普通客车引起执法人员注意。经综合分析其行车轨迹、前进方向及行车速度,执法人员当即展开行动,联合公安交警在新会区新会大道中辅道路段对该车辆精准查处。 经查,该车辆道路运输证登记所有人是广西东兴市某运输公司,9月6日,该公司安排驾驶员黎某驾驶该车搭载51名乘客和1名导游从湛江前往香港、澳门、江门3日游,原定于9月8日湛江返回湛江。驾驶员黎某现场能出示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及其本人的《道路旅客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但无法出示该车次的《包车合同》。 广西东兴市某运输公司防城港分公司有涉嫌使用桂P87***大型普通客车不能提供有效包车合同的违法行为,经调查取证,认定当事人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本次违法行为属于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属较轻情节,给予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筑牢安全防线,严格危货运输监管 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严密监控和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未随车携带运单、安全设备配备不全、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输环节安全可控。 案例:严查无许可危险品运输车辆 2025年9月12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新会区睦洲镇牛古田路段对粤TG1***轻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经查,驾驶员谢某驾驶该车从新会区某气体有限公司装载已充装的38瓶氩气、28瓶氧气和3瓶二氧化碳(每瓶规格均为50KG)送往中山古镇,车次运费500元。 经核实,上述所运气体属于第二类危险货物,谢某现场无法出示该车辆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本次违法行为属于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属较轻情节,给予其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年年游子路,岁岁归途暖。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两客一危一网”重点领域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持续保障市民假期出行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