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健俊等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届满,经考核合格,局党组2024年12月5日研究决定:
吕健俊同志正式任财务审计科副科长;
李敏同志正式任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副科长;
罗锦昌同志正式任地方铁路科副科长。
正式任职时间自2024年11月起计算。
抄送: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吕健俊等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届满,经考核合格,局党组2024年12月5日研究决定:
吕健俊同志正式任财务审计科副科长;
李敏同志正式任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副科长;
罗锦昌同志正式任地方铁路科副科长。
正式任职时间自2024年11月起计算。
抄送: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