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调整省道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段改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请示》(新交基建〔2025〕54号)和调整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资料收悉。
根据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省道 S532 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规模的批复》(江发改新会〔2025〕1 号,以下简称委《调规批复》)和《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 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改建工程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江交基建〔2025〕162号,以下简称《调整初步设计批复》),经研究,对省道 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改建工程调整施工图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一)建设规模
省道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段改建工程路线全线长7.545km,其中:桥梁30.2m/1座,涵洞1323.1m/39道(含纵向涵),平面交叉30处。
(二)技术标准
采用干线一级公路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1.设计荷载:公路--I级;
2.设计车速:80km/h(下穿沈海高速段60km/h);
3.路基宽度:60m、27m、25.5m(下穿沈海高速段40.614-42.214m);
4.路面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
5.设计洪水频率:1/100;
6.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
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要求。
二、路线
(一)路线走向
本项目起点在鹤山址山新基村南侧接鹤山段终点,自西向东经黄垌水库、石桥石场、司址路、大坑水库、规划建设五路、下穿佛开高速、国道G240改线司前支线,终点在司前镇新建村接现状国道G240,路线全线长7.545km。
经审查,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符合《调整规模批复》和《调整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二)路线设计
施工图设计较好执行了《调整初步设计批复》,各项技术指标应用基本适当,原则同意路线设计。
三、路基、路面及排水
(一)原则同意路基横断面设计
1.项目起点至规划一路(K47+803~K52+138.241)段路基宽度为27 米,横断面布置为:3米中间带(含左侧路缘带2x0.5米)+2x7.25米行车道+2x4 米硬路肩(含右侧路缘带2x0.5米)+2x0.75米土路肩。
2.新会智造产业园园区(K52+138.241~K53+680)段路基宽度为60米,横断面布置为:3 米中间带(含左侧路缘带2x0.5米)+2x7.25米行车道+2x4米硬路肩(含右侧路缘带2x0.5米)+2x4.5 米侧分隔带+2x7.5 米行车道(含左侧路缘带2x0.25米及右侧路缘带2x0.25 米)+2x5.25 米人行道。
3.沈海高速至国道 G240 司前支线(K53+680~K54+650.398)段路基宽度为27米,横断面布置为:3米中间带(含左侧路缘带2x0.5米)+2x7.25米行车道+2x4米硬路肩(含右侧路缘带2x0.5米)+2x0.75米土路肩。
4. 国 道 G240 司 前 支 线 至 终 点 (K54+650.398~K55+350.376)段路基宽度为25.5米,横断面布置为:3米中间带(含左侧路缘带2x0.5米)+2x7.5 米行车道+2x3米硬路肩(含右侧路缘带2x0.5米)+2x0.75米土路肩。
(二)原则同意一般路基设计
施工期间应加强路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路基验收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三)原则同意路基边坡防护采用以绿色植被为主、局部采用支挡的方案。
1.应结合沿线地质、水文条件等,加强地质资料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复核,按照《广东省公路路基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切实做好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的核查工作,并加强施工过程的动态设计和监测工作。
2.认真严格做好边坡的施工管理工作,仔细核查本项目高填方、半填半挖、贴山皮路基、斜(陡)坡路基等情况,对路基稳定性作详细验算和评估,强化稳定性不足的工点设计。
(四)原则同意非园区段路基路面排水设计,主要采用边沟、排水沟、急流槽及截水沟等路基路面排水形式,园区段采用雨污分流管线排水设计。
应高度重视防排水综合系统设计,根据《广东省公路路基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等要求,详细调查和勾绘汇水面积、汇水量等,结合设计洪水频率,合理确定路基防排水设计,并适当考虑余量。认真做好路基路面综合排水设计和路基支挡设计,确保路基排水畅通和安全稳定。
(五)应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的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交基〔2020〕606号)的要求,认真开展取弃土场专项设计,加强取弃土场的调查和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保证取弃土场可落地实施,避免因取弃土不当而造成水土流失或引发次生灾害。弃土场选址应征得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意,严禁弃土场设置在填方路基下侧,以避免弃土堵塞路基排水通道。
(六)原则同意路面结构设计。
原则同意主线、辅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应重视并提高路面沥青混合料的高温稳定性,提高路面抗车辙能力。
1.主线路面结构为:4cm AC-13C(改性)+6cm AC-20C(改性)+8cm AC-25+36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7d 无侧限抗压强度≥4.5MPa)+20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7d 无侧限抗压强度≥3.5MPa)+15cm未筛分碎石垫层。
2.辅道路面结构为:4cm AC-13C(改性)+8cm AC-25C+36cm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7d 无侧限抗压强度≥5MPa)+18cm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7d 无侧限抗压强度≥3.5MPa)+15cm未筛分碎石垫层。
3.桥面铺装采用沥青路面,结构为:4cm AC-13C(改性)+6cmAC-20C(改性)。
4.人行道路面结构为:6cm 机制环保砖+15cm水泥砼基层+12cm石屑垫层。
四、桥梁、涵洞
(一)同意K49+067中桥上部结构采用25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薄壁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二)原则同意沿线涵洞设计。实施过程中应结合现场地形条件,核查涵洞的数量、位置、孔径及出入口标高等,及时动态调整设计,确保排水畅通。
五、路线交叉
(一)原则同意平面交叉设计。应结合被交道路的功能和等级,根据交通量大小,进一步核查完善相关设计,以利行车安全、顺畅。
(二)原则同意下穿沈海高速公路路段U槽设计。施工开挖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沈海高速公路桥梁墩台的安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既有桥梁的监测方案。
(三)原则同意石油管道、国防光缆交叉和保护设计。保护方案应报送其权属单位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一)原则同意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进一步核查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并完善平交口交通标志、标线设计,保障行人和行车安全。
(二)应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和《广东省普通干线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技术指南》(粤交基〔2014〕1746 号)等要求,做好平交口、主线辅道出入口等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三)原则同意道路照明设施设计。
(四)原则同意信号灯电警、监控等设施设计。
七、环境保护和绿化工程
原则同意环境保护和绿化工程设计。
(一)应认真落实桥墩桩基施工防污染措施,减少悬浮泥沙的扩散及对环境的影响。桩基钻渣和开挖泥沙应运往指定区域,不得随意抛填。
(二)涉水道施工应合理组织施工方案,降低施工可能带来的水生态环境影响。
(三)应贯彻最大限度保护自然环境的理念,做好耕植表土的收集堆放利用,用于耕地再造或公路绿化。
(四)应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交基建字〔2021〕438号)等要求及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有关要求,做好与项目当地绿化规划的衔接,按照“保护优先、节俭科学”的原则做好公路绿化相关设计。
八、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预算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和厅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等进行编制。
上报本项目施工图预算为70948.75万元。经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审查(江交综价〔2025〕27号),核定省道S532址山新基村至司前新建村(K47+803~K55+362)段改建工程施工图预算为69462.87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1539.73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25364.16万元,第二部分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38409.89万元,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70.75万元,第四部分预备费1978.34万元。
经审查,我局同意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审查意见,核定项目预算 69462.87 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
九、其他
(一)按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开展后续基建管理工作,及时办理整体用地材料审批等各项手续,避免违法用地。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厅执行招标文件范本的补充规定,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公平、公正、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等,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工程实施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按规定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含设计变更申请)不得实施(除紧急抢险工程或特殊规定外)。
(四)各有关单位应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特别要加强造价管理,推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和过程结算,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做到工完账清,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
抄送:江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