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全市教育系统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防患于未然,继续联合公安部门坚决严厉打击违规营运校车、私营“黑校车”、 校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校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使用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等行为,以及逾期未检验、校车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校车,校车驾驶员违法未处理等,坚决杜绝“带病”校车驶出校门、驶入路面等行为,确保我市校车运行安全有序,确保师生命安全。
下一步,全市教育系统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防患于未然,继续联合公安部门坚决严厉打击违规营运校车、私营“黑校车”、 校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校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使用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等行为,以及逾期未检验、校车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校车,校车驾驶员违法未处理等,坚决杜绝“带病”校车驶出校门、驶入路面等行为,确保我市校车运行安全有序,确保师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