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设施布局,满足人民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江门市蓬江区、高新区(江海区)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7月25日。
凡是对本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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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
江门市蓬江区、高新区(江海区)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简介
一、概述
(一)规划背景
为加快推进江门市区学前教育体系建设,完善学前教育设施布局和优化学前教育设施建设,不断满足幼儿学前教育的需求,确保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合理性、公益性以及普惠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本次《江门市蓬江区、高新区(江海区)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工作。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江门市蓬江区和高新区(江海区)(以下简称江海区)的行政区划范围,面积431.13平方公里,具体包括:蓬江区下辖的3个街道和3个镇,分别为潮连街道、白沙街道、环市街道、荷塘镇、棠下镇、杜阮镇;江海区的下辖3个街道,分别为外海街道、礼乐街道、江南街道。
(三)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年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年限为2021-2025年,远期规划年限为2025-2035年。
二、规划建设标准
(一)千人指标
40座/千人。
(二)班级规模
以9-12班为主,每班人数按30人控制,服务半径宜为300m-500m。
(三)建设标准
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2〕33号)《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等要求。在新城区,适当提高标准预留空间,以高标准建设教育设施促进新区发展,兼顾向城市边缘区、近郊区提供教育服务的要求;老城区土地资源有限,采取妥善措施推进教育设施空间的必要整合或置换,为教育设施的建设提供合理空间;农村地区结合村庄布局规划优化幼儿园布局,改善办学条件。
三、幼儿园布局规划
到2035年,全面建成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多元包容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两区合计规划布局幼儿园338所,规划提供学位数102914座。
其中,蓬江区现状保留幼儿园127所,规划新增幼儿园102所,合计规划布局幼儿园229所,提供学位数71690座;江海区现状保留幼儿园53所,规划新增幼儿园56所,合计规划布局幼儿园109所,提供学位数31224座。
四、近期建设规划
结合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等政府文件,以及土地供应计划,确定近期城市发展方向以及居住用地出让情况,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新增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布局。到2025年,两区规划新增14所幼儿园,规划新增学位数4410座。
其中,蓬江区规划新增10所幼儿园,新增学位数3330座。江海区规划新增4所幼儿园,新增学位数1080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