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省推荐的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江门市教育局审核,现将拟向省推荐的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选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30日至6月6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反映与公示内容相关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对于不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且无相关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503920。
附件:拟推荐名单
江门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9日
附件:
拟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