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复函〔2023〕7号
江海区教育局、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关于设立中职部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按照规定程序,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评议。经研究,同意广东南方职业学院设立中职部。请江海区教育局履行主管部门的职责,按照要求落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措施,加强对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中职部的监督,组织开展年度检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此复。
江门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1日
(联系人:谭凤珊,联系电话:350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