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22〕54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江门市第一批扶持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已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并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实施期间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科技局联系。
附件:1. 2022年江门市技术交易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
2.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8日
(联系人:创新发展科:陈威,电话:3129396;高新技术科:廖文杰,电话:312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