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着力营造良好创新驱动发展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贯彻落实省、市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工作计划、工作清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江门市2023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贯彻全国科技大会和全省科技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链的意见》,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认真落实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编制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工作清单,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深入推进“科技引领”工程,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便利化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深入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优化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服务,全程在线办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
(三)推进科技政策制定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公开征求意见、部门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送审前集体讨论等制度。加快构建贯穿科技创新全过程的政策体系,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4个,涉及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认定、仪器设备共享、基础研究等方面;研究制定涉及科技金融、高企培育、孵化育成、创新平台建设资助等方面政策文件。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对部门规范性文件和由我局牵头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做了清理。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研究制定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积极推动外聘法律顾问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法律顾问选聘管理,外聘法律顾问在行政立规、合同签订、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纠纷处理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及时依法做好社会各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网民留言、12345市长热线咨询办理工作,按照规定做好新出台政策法规的解读阐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以来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件、12345政府热线35件,及时发布解读新政策15条,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讲活动15场次。及时按要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
(五)强化学法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融入行政立规、行政执法和科技管理服务全过程、各方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民法典、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公务员参加干部任职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推进送法进企业、进高校、进研究机构,加强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等特殊时段节点以及江门科普嘉年华、创新创业大赛等大型活动中法治宣传。加强普法形式载体创新,推进以案普法、服务窗口普法和大众媒体普法,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法治大讲堂”网络直播解读《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我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有待加强;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加强。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贯彻科技领域政策法规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启动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水平。
(二)加快完善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制定程序,推动出台或修订创新平台建设资助、科技金融、孵化载体、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政策文件,加快构建贯穿科技创新全过程的政策体系。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和清理工作。
(三)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完善科技评审专家数据库,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社会风险评估,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科技政策、科技项目立项和资金预算等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聚焦“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科研计划管理等重点领域,做好涉及创新主体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科技政策宣传解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
(五)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民法典、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等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