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事项
2019年市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维护。
二、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三、项目要求
按照江门市民政局工作需求,对市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施系统升级、功能完善和日常维护。包括:
(一)与市政务数据中心(平台服务器提供方)和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平台原开发和维护主体)沟通衔接,熟悉平台的运行环境和结构代码,确保平台的正常、平稳运行。
(二)对江门市民政局提交的平台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数据错误、操作失误和发现的逻辑关系、操作流程问题等,及时进行更正、修正和调整、完善。
(三)升级平台数据导入功能。
1、实现平台定期、自动完成从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导出数据并导入平台的功能,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周期内(如每天)保障平台的特定数据与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保持一致。
2、完善市低收入家庭、临时救助、困境儿童、殡葬等民政业务数据批量导入平台的功能,实现导入数据与平台原有数据的批量比对、更新和保存。
(四)升级平台数据导出和共享功能。
1、完善平台数据导出和共享机制,实现数据导出日志的记录功能,使对外共享数据可选、准确、完整和定向、加密、安全。
2、实现平台定期、自动完成特定数据的导出并发送市政务数据中心、市扶贫部门低收入人口数据平台功能,实现定向的数据自动共享。
(五)升级平台数据比对和统计功能。
1、完善其他部门(如扶贫、教育、住建、残联、公安等)业务数据批量比对功能,实现其他部门提供数据的批量导入、比对和差异标记、统计,生成结果报表导出。
2、完善平台数据挖掘和报表统计功能,为困难对象中的特定群体(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残对象)的筛选、统计设置快捷方式,按市民政局指定格式生成统计报表并提供打印、导出等功能。
四、报价人要求
1、必要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报价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未被登记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100000元。投标人须对2019年市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维护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报价要求
(一)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二)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以及公司相关主要资质及荣誉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在政务行业领域(民政)有项目成功案例,提供至少2份以上项目合同案例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七、报送方式
我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收件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18号江门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联系人:邓沃辉,联系电话:3503167。
八、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19年9月27日(含9月27日)前将报价材料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