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殡仪馆蜡烛供应服务资格。
二、项目期限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三、采购预算
本期供应服务期限内的货物采购预算约为人民币200,000.00元。
四、项目要求
1.项目所指蜡烛为心形玫瑰蜡烛和螺纹蜡烛。要求颜色均匀,造型美观、立体感强,点然后火焰不低于3厘米,可防微风吹灭,易点燃,点燃后无异味,无黑烟。参考图片及报价清单详见:附件一
2、技术要求
1) 规格
心形玫瑰蜡烛:直径8CM,厚度3CM
螺纹蜡烛:长25CM,底部直径2CM
2)材料
心形玫瑰蜡烛:石蜡含量不低于97%,棉芯不低于60#,棉芯底部加铁片底托。
螺纹蜡烛:石蜡含量不低于97%,棉芯不低于30#
3)工艺
心形玫瑰蜡烛:外观为粉红色心形,表面为玫瑰花图案,成品重量不低于80克,独立包装后入箱。
螺纹蜡烛:外观为象牙白色,螺旋圆柱状,螺纹立体光滑。
3.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基本要求、供货流程、供货价格、供货要求、验收、售后服务等)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报价包括货物、运输保险、装卸、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5.供应商所供应的货物必须按照采购方的要求进行制作,并打好包装。
6.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出厂前应做好质量检查。
7.在供货期内,询价人将不定期对供应商的商品抽检,抽检内容包括供货价格、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或货不对板的商品询价人有权要求退货或更换,发生三次以上类似事件将取消供应商的供货服务资格。
8.在此轮供应服务资格期限内,江门市殡仪馆的蜡烛供应由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提供。
五、报价人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具有蜡烛工艺品经营范围;(报价时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货流程
1.供货方法
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人的订单要求进行供货,供货价格不得高于询价供货价格。
2.合同履行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须按合同规定的事项提供相关服务,询价人也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双方不应向对方提出超越合同以外的其他要求。
3.付款及结算
供应商根据询价人对所供货物的验收确认数量出具商品销售发票。询价人以转账形式支付货款。
4.供货价格
供货价格包含货物的包装、运输、售后等相关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
5.供货要求
供应商应指派固定的人员按询价人要求的品种、数量、时间等(具体以合同及采购订单的要求为准)将所需货物送到询价人指定的地点。
6.验收
由询价人、供应商共同进行货物的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询价人。
7.保修期及售后服务
保修和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规定的保修及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报价时应针对本项目实际做出售后服务计划、承诺等。保修期内的货物如出现问题,供货商负责更换或维修。
七、报送材料及方式
1.根据附表《报价清单》的要求进行报价。
2.报价时供应商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报价单位近三个月(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4.报价时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心形玫瑰蜡烛和螺纹蜡烛各一个作为样板。
5.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一式两份,报价单位需将材料加盖公章密封。收件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北路86号工程部。联系人:陈柏桃,联系电话:3561863。
八、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0年8月24日(含8月24日)前将报价材料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附件一:
1、参考图片
2、
报价清单
“单价的最高限价”是指该产品的最高限价。报价人的报价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而作为无效报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