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少儿拉丁舞团: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团住所由“江门市农林横路11号之五二楼”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天宁路3号116室”。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