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生代企业家商会: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江门市丰乐路49号之二3楼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168号107室自编201。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