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在蓬江区白沙街西园社区、江海区江南街道仁美社区开展城乡社区治理示范点建设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开展城乡社区治理示范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期限
自采购合同双方盖章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为一年。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社区实际,制定项目具体目标,通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示范点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社区治理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调研,全面摸清服务社区人群状况、需求类型、绘制社区资源地图等。
(三)结合社区党组织建设、针对社区居委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社区居民群众需求,建立社区协商议事机制、搭建共建共治共享平台、健全政社互动机制等,开展社区治理工作。
(四)项目完成后,向市民政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各社区至少有1个社区治理经验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1次(或以上)。
四、资格要求
(一)合法经营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组织开展社区治理项目经验。
(三)具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资格,有相关经验的专职中级社工师。
(四)有专业的师资力量,中级以上职称专职教师占比70%以上。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本次报价以总价报价形式,供应商应当报出一个确定的金额。
六、提供材料
(一)项目总报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有效的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暂无法提供可出具书面说明)。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下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六)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联系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七)本项目服务社区为蓬江区白沙街西园社区和江海区江南街道仁美社区,提供两份开展社区治理工作方案(一社区一份,主要是建设方向、治理项目)。
七、报价资料报送方式
江门市民政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须密封(密封处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我局有权拒收。收件地址:江门市民政局(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18号),联系人:冯小组,联系电话:3503151。
八、报送时间
报价人需在2021年6月4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九、评选方式
由江门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同等条件下,有承接过民政部门类似项目的单位优先予以考虑)。评审结果按江门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