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干部社区治理工作水平及专业能力,江门市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新一届村(社区)干部培训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提供服务。
一、项目事项
江门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开展新一届村(社区)干部培训项目。
二、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日至2021年12月15日,完成项目培训时止。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开展形式。承接机构需组建专业授课团队,通过线下集中讲座教学,线上专题灵活授课的方式实行“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开展培训。
2.培训内容。承接机构需聘用专业的授课团队制作五个(或以上)的精品课程,主要包括乡村振兴、城乡社区治理、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双百社工等内容,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江门市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工作方案》等文件。
3.培训对象。全市1321个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长、镇(街)双百社工站工作人员等。
在开展线下集中讲座教学时,承办机构需至少举办一期培训示范班(1个市区的所有村、社区选派至少1人参加)。
在开展线上录播观看教学时,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开展,要求实现培训对象全覆盖。
4.培训地点由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培训人员的协调组织工作。
5.培训工作需于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另行协商确定。
(二)制定实施方案。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需详细说明培训的具体方案。
(三)意见收集。培训中要注意收集学员对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满意度评价。调查培训对象对培训内容、培训形式、讲师授课水平等的满意度,满意度需达到90%以上。
(五)项目完成后,向市民政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四、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为合法经营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供应商自主能提供相关设备和场地。
(三)供应商自行联系相关专业的优秀老师,并能够处理好涉知识产权的相关问题。
(四)供应商需有组织开展相关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经验。
(五)供应商应具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资格,并有相关经验的专职中级社工师3名以上。
五、报价要求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陆万元)整,本次报价以总价报价形式,供应商应当报出一个确定的金额。
六、提供材料
(一)项目总报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单位有效的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报价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暂无法提供可出具书面说明)。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下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六)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联系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七)本项目培训工作方案。
七、报价资料报送方式
江门市民政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须密封(密封处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我局有权拒收。收件地址:江门市民政局(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18号),联系人:冯小姐,联系电话:3503151。
八、报送时间
报价人需在2021年9月26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九、评选方式
由江门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同等条件下,有承接过民政部门类似项目的单位优先予以考虑)。评审结果按江门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