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门市民政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府办函〔2017〕218号)要求,抽取了全市部分经营性公墓和执法人员名单,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监管结果向社会公布。
附件:江门市民政局2022年全市经营性公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果
江门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8日
2022年,江门市民政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府办函〔2017〕218号)要求,抽取了全市部分经营性公墓和执法人员名单,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监管结果向社会公布。
附件:江门市民政局2022年全市经营性公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果
江门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