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湖北商会: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14号厂区(综合大楼202室)”变更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圭阳北路72号圭峰花园雍华苑101”。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