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五邑义工联合会:
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住所由“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1幢团市委”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岭梅新村24号之一”。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