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支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推动生产与市场对接”时,列席全国政协会议的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会长、北京新发地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玉玺非常激动。“去年看到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市场建设只字未提,心里挺不是滋味。”张玉玺回忆说,“我就写了一封信给温总理,代表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向总理说说我们心中最真实、最实际的想法。”
“不关注流通的农业是一个不完整的农业”
“‘三农’的核心问题是农民增收,必须使农民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农产品在市场换回‘真金白银’,农民才能增收。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流通比种养业生产还重要。”在这封信中,张玉玺写道,“不关注流通的农业是一个不完整的农业。关注‘三农’必须重视农产品流通,而关注市场建设是解决农产品流通的重要举措。”
“市场不仅关系到一家一户农民种养出来的东西卖不卖得出去,能不能卖上好价钱,同时关系到能否满足广大居民对农产品消费的数量、品种与质量需求。”长期研究农产品市场问题的农业部农产品市场流通专家顾问闵耀良认为,“现代农业是一个产业体系,是集现代化生产、加工、流通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就必须以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作支撑。”
建立健全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已经成为我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一项迫切任务。因此,从2004年至2010年连续7个中央一号文件都专门谈到了“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问题,但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副市长马正其在分析中央的“三农”投资构成后却发现:“财政补贴的都是农业生产环节,在市场体系建设上的支持不够。”
目前,强调“农市对接”比“农超对接”更现实
当下,农超对接成为市场体系建设的热门话题,然而在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商丘农产品批发市场董事长乔彬看来,“农超对接代替不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因为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量很大。”他介绍说,仅商丘一个市场每天就能销售800多吨橘子、500多吨香蕉、1500多吨甘蔗和200多吨菠萝。“一个超市能卖多少吨?关键是批发市场能直接辐射到区、县、乡二级市场和农贸市场。”
“现在农产品一卖不动就找批发市场,让批发市场老总带领大经销商到产地搞产销对接,以及时缓解局部地区农产品卖难问题,这充分说明批发市场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闵耀良认为,以农户小规模经营为主的农业生产格局短期内难以根本改观,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需要有个过程,现阶段让超市直接跟基地挂钩可以探索试验和示范,但应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也不能取代批发市场。
张玉玺认为,目前应当突出抓好“农市对接”,这比“农超对接”有着更为现实的意义。他介绍说,农产品从种子研发、种植(养殖)到运输和销售4个环节,其中种养环节利润最低,风险最大,农民种不出来着急,种出来的东西卖不掉更着急。眼下批发市场担负着70%以上的农产品销售任务,只有让农民打造品牌,走进批发市场,才能“货比三家”卖出好价钱。为此,要通过成立各种农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让农民组织起来,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统一管理,共同创出叫得响的品牌,拓展市场。同时,要大力加强批发市场信息化建设,让覆盖城乡的产销网络形成信息处理发布和预警机制,为农民提供务实有效的信息服务,克服时下农民生产“跟着感觉走”的盲目性,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没有法律依据,就没有办法规范批发市场建设
“近年来,不少中西部地区特色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已初具规模,但缺乏市场体系的有力支撑,农民发展生产的风险大,也缺乏后劲,这是造成近几年特色鲜活农产品价格波动以及滞销积压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全国政协常委、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钱克明因此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一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立法和政府支持》的提案。他提出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抓紧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同时加大政府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的扶持力度,重点帮助市场建立完善质量检测、信息发布、安全监控、电子结算、冷藏保鲜、物流配送、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推进市场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的现代化。
无独有偶,乔彬等30位全国人大代表也提交了一份关于尽快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的议案。“在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进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导致市场布局不够合理,基础设施条件差,市场功能不完善,运行不规范,农产品流通效率低等问题。”更令乔彬特别担忧的是,近几年来,在一些城市和地区,当地政府和一些资本运营商受利益驱动,未执行既定的市政建设统一规划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安排,近距离甚至零距离盲目布点重复建设同类市场,形成市场之间的恶性竞争或出现“有场无市”,造成土地资源和资金的极大浪费。“这一问题已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了。”乔彬说。
“日韩农产品市场比较发达,他们都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与运作。”闵耀良建议,“要从市场的性质地位到规划布局、市场建设条件和申报审核程序、政府部门与市场开办者的关系、市场建设与管理、市场准入、交易规范等方面作出法律规定,特别是要把明确政府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扶持和管理职能,以及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及审批手续导致的重复建设、恶性竞争问题列入立法的重要内容,以此推进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