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宣贯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为进一步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安法》)的宣贯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11月29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集中学习《农安法》,处级以上干部以及部分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于9月2日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小丽同志介绍了《农安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和背景,重点解读了《农安法》“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五大变化,让参会人员对《农安法》的新内容、新要求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少强同志强调《农安法》对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抓好普法学习,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农安法》,在全局上下形成认真学习、全面宣贯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普法宣传,结合新闻媒体线上网络平台,线下春耕生产现场会、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农博会等活动,大力宣传《农安法》,广泛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广大消费者对《农安法》的熟知度。三是强化宣贯培训,加强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宣贯培训,提升一线人员运用《农安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信息化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