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广东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农农〔2021〕270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江门市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工作,拟建立江门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机制,是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重要经营方式,已成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是引领农民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力量。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壮大和规范服务组织,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组织方式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对照表格,摸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认真统计辖区内所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服务专业户、家庭农场、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建成服务组织名录库,并填报《江门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信息汇总表》(附件),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三、工作要求
(一)所有具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原则上均需入库。
(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建设工作,务必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力求摸清辖区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底数,实现应报尽报,统计数据要全面、真实、准确。
附件:江门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名录库信息汇总表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方妍乔;联系方式:388779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