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2022年新春暖企惠企十条的通知江府函>的通知》(江府办函〔2022〕14号)和《关于印发<江门市2022年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生产奖励申报操作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经营主体的奖励申请资料,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备,现将符合报备要求的企业及拟安排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3日—7月19日,共7个自然日。
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均可向受理部门反映。单位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映;个人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但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未盖公章、未报或未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江门市农业农村局规划财务科
联 系 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87579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308室
邮政编码:529000
电子邮箱:jmnyjck@126.com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3日
江门市2022年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生产奖励申报
备案情况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