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实施主体:
为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22〕16号)第84条措施,我局制定《江门市2022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财政奖补资金操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8日
江门市2022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财政奖补操作指南
为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22〕16号)第84条措施,调动农民复耕复种积极性,保障粮食生产稳面积增产量,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目标任务,制定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财政奖补操作指南如下:
一、奖补对象、标准和依据
(一)奖补对象。奖补对象为在2021年省下发的连片15亩以上的撂荒耕地图斑范围内,在2021-2022年期间通过村集体统筹、土地流转、托管服务等方式进行复耕复种的实施主体。村集体统筹进行复耕复种的,村集体为奖补对象;通过流转土地复耕复种的,流入方为奖补对象;通过托管服务方式进行复耕复种的,经委托方同意,可由受托方作为奖补对象。
(二)奖补标准。市级财政资金按100元/亩进行奖补。各县(市、区)按不少于1:1比例进行配套奖补,明确配套比例后及时公开本地奖补标准。
(三)奖补依据。申报奖补需要建立详实的台账档案,要求提供复耕复种措施、时间、面积,以及耕地复耕复种的成效情况,并要提供对应撂荒耕地图斑,以及复耕复种前、中、后的全景照片。
二、申领程序及资金发放方式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江财农〔2022〕10号)、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江门市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的通知》,市级奖补资金在已下达给各县(市、区)2022年市级涉农资金中安排。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完成后,由奖补对象以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简称“江惠通”)完成注册并登录,按平台提示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在惠民平台上提出申请,由所在村委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镇(街)核实汇总,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验收,通过验收后在“江惠通”平台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发放奖补资金,有异议且经核实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奖补。奖补资金发放情况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抽查。
申领主体应确保本次申报凭证材料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列入黑名单,取消奖补和追收已拨付的奖补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