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就业创业宣传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13.5万元(含税全包价)。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推广活动相关费用、餐费、交通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三、项目实施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四、服务地点
江门市(含三区四市,具体实施地点将根据采购方业务实际开展地点而定)。
五、采购内容
(一)主题宣传
系统梳理全市就业创业和“南粤家政”工程政策、服务成效、工作措施,采取采访、考察、调研等方式深入一线深度报道就业创业、南粤家政工作做法、成效突出的亮点,并在省级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平台进行共12次推广,每篇篇幅2000字左右,配相应图片。
(二)视频摄制宣传
围绕就业创业政策、成效、服务工作开展,着力推广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根据2025年度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安排,派专人到活动现场拍摄,制作1分钟左右小视频4个。制作30秒左右的活动预告视频1个。拍摄视频符合各类新闻媒体、抖音、微信等传播媒体介质的使用标准和要求。根据采购方需求将视频在省级新媒体平台推广。
供应商应提前准备拍摄过程中所需要的道具、场景及访谈人员并联系采购方负责人沟通拍摄事宜,必要时采购方相关项目负责人可协助供应商提供联系电话、组织相关会谈等。供应商剪辑出成品发送至采购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采购方需求及时发布至省级新媒体平台。
六、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务范围包括相关宣传业务[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社)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社)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社)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社)授权的,总公司(总社)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要提供于报价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证明,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需提供承诺书)。
七、其他工作要求
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需安排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接本项目工作(需要提供负责本项目专职人员名单、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八、报价方式、成交结果公告等相关事宜
(一)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110室(江门市蓬江区西区工业路12号)。
(三)报价材料:对照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其他工作要求和项目评选评分表提供相关辅证材料(报价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
(四)本项目由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按“择优比选”方式选择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五)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的由江门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解释。
(六)采购单位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750-3506606。
附件:1.项目评选评分表
2. 报价表(模板)
3. 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