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广东省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3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公布广东省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34号)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广东省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3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公布广东省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34号)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