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个体创业者直接向当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表,并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辅助材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其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辅助材料报送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江门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申请人所在单位为市属单位的,直接向江门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3.认定和评定。对申报认定的申报人,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标准和条件进行认定;对申请评定的,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计分表》进行评分,对评分超过60分的人选,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委会评审并提出评定意见。
4. 备案。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认定和评定通过的人员名单报江门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公示。认定和评定通过的人选,由江门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及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发证。经公示无异议,江门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发放《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证明》和“人才绿卡”。
申报认定材料常年受理,申报评定的按每年印发的评定通知所规定的时间受理。
所在区、市 | 受理机构名称 | 受理机构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市直 |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 江门市西区工业路12号 | 3506872 |
2 | 蓬江区 | 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蓬江分中心 | 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2号楼2412室 | 3328330 3322091 |
3 | 江海区 | 江海区社会事务局 (高新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综合窗口42、43) | 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288号 | 3891658 |
4 | 新会区 | 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会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 | 6116866 6116822 |
5 | 台山市 |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山市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 台城镇东城大道92号 | 5650985 |
6 | 开平市 |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 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人社局四楼专技股 | 2290938 |
7 | 鹤山市 |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八座138号人力资源市场 | 8933101 |
8 | 恩平市 |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恩平市冯如广场侧人社局大院内 | 7738538 |
政策咨询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38737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