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1. 材料形式要求
1)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其加盖的公章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2)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 材料目录
申领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的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数量(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
原件 | 复印件 | ||||
1 | 《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表》 | 附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近照 | 2 | - | 纸质 |
2 | 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 - | 2 | 纸质 | |
3 | 申请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 | 国内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护照);国外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护照(身份证) | - | 2 | 纸质 |
4 | 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 按天计算补贴的可提供酒店住宿发票 | - | 2 | 纸质 |
5 | 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 资金将拨付至其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海外人才等特殊情况,经职能部门同意后拨付至个人指定账户 | - | 2 | 纸质 |
注:《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表》可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http://ldj.jiangmen.gov.cn) |
二、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后,提交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市属用人单位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
2.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核,并向同级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申请人房屋产权情况,向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申请人享受政府购房优惠政策情况。审核工作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不通过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3.审核通过的,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 5 个工作日内通知并与申请人签订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合同。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由江门市委组织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部门人事、纪检人员进行核查并处理。
4.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以双方签订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合同的当月起计算,按季度发放的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发放上个季度的补贴。
三、办理地址
序号 | 所在区、市 | 受理机构名称 | 受理机构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市直 |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 江门市西区工业路12号 | 3506872 |
2 | 蓬江区 | 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江区人才技术服务中心) | 江门市丰裕路5号三楼311室人才中心办公室 | 8227520 8227521 |
环市街邑门式服务中心 | 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之一(即蓬江区府旁) | 3213900 | ||
白沙街邑门式服务中心 | 蓬江区环市一路68号之一(原仓后街道办事处) | 3489380 | ||
白沙街邑门式服务中心 | 蓬江区江右里127号之一(水南路泰富城背后嘉峰汇旁) | 3191260 | ||
棠下镇邑门式服务中心 | 蓬江区棠下镇富怡路25号 | 3879727 | ||
潮连街邑门式服务中心 | 蓬江区潮连街青年路83号之一 | 3728113 | ||
荷塘镇邑门式服务中心 | 蓬江区荷塘镇大坦路1号 | 3738908 | ||
杜阮镇邑门式服务中心 | 蓬江区杜阮镇惠民路一号之一 | 3669115 | ||
3 | 江海区 | 江海区社会事务局 (高新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综合窗口42、43) | 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288号 | 3891658 |
4 | 新会区 | 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会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 | 6116866 6116822 |
5 | 台山市 |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山市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 台城镇东城大道92号 | 5650985 |
6 | 开平市 |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 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人社局四楼专技股 | 2290938 |
7 | 鹤山市 |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八座138号人力资源市场 | 8933101 |
8 | 恩平市 |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恩平市冯如广场侧人社局大院内 | 7738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