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应急救援和保障中心是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属下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江门市应急管理局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应急通讯和信息采集等保障工作;负责市应急救援支队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值守,协助事故应急事件信息接报处置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全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管理和调度工作;协助完成局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活动;协助开展应急管理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助局机关后勤保障和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聘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局人才队伍建设发展需要,现在全国范围内选聘江门市应急救援和保障中心副主任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副主任(管理八级岗位)1名。具体的岗位职责、岗位类别及等级、资格条件等详见《江门市应急救援和保障中心2025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并符合以下工作经历条件:
(一)通过公开招聘考入事业单位;
(二)现聘管理八级(含)以上岗位,或已聘管理九级岗位3年(含)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
三、薪酬待遇
选聘岗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5月14日9:00至5月27日16:00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收件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整理,并按1:1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压缩打包作为邮件附件,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江门市应急救援和保障中心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送到电子邮箱jmsyjjjgdw@jiangmen.gov.cn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岗位和报考指南,准确把握选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材料。具体报考材料如下(均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
1.《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工作经历等方面的相关证书或认证材料;
4.《江门市应急救援和保障中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并附上业绩、获奖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报考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选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
2.应聘人员如对选聘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报考前向选聘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选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反馈应聘人员是否报名成功,应聘人员需密切留意电子邮件收发情况或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
(一)资格审核
开展直接业务考核前3个工作日,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选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完成后,出具资格审核结果告知书。被取消应聘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资格审核结果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江门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复核。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聘全过程,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选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直接业务考核
由江门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直接业务考核。考核分为个人工作业绩考核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深入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绩成果以及人岗匹配等情况,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如下:
1.工作业绩考核。应聘人员以PPT展示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汇报,时长控制在10分钟内。汇报内容包括本人自我介绍、专业特长、工作经历、与应急救援管理相关的专业研究内容、工作实绩和成果、应聘目的等方面。
2.结构化面试。评委向应聘人员现场提问应急管理相关专业问题,应聘人员现场以口头形式作答,时长控制在15分钟内,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职业价值观、综合管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方面。
直接业务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工作业绩考核部分占比50%,结构化面试部分占比50%,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则以工作业绩考核部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工作业绩考核部分成绩相同,则以面试部分的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相同无法确定名次的,则对成绩相同者再次开展结构化面试。
直接业务考核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列为体检人员。
直接业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江门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yjglj/),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江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医院在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中抽签确定。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体检人员对下列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提出复检申请,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安排复检: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电图等可以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未达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其他事先服用药物可能暂时影响结果的体检项目。
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在接到体检结论后3个工作日内向江门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江门市应急管理局提前2个以上工作日将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通知应聘人员;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
七、考察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经中共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门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自公示期满之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十、递补
应聘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可以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是否递补由江门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十一、其他事项
(一)选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报考。本公告及附件所含“以上”“以下”“以前”各类表述,均包含本级数。
(二)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5),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选聘组织方无关。
十二、监督管理
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35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一)应聘人员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致电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咨询,咨询电话:0750-3279367、0750-3279629。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监督举报电话:0750-3279622。
附件:1.江门市应急救援和保障中心2025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
3.2025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江门市应急救援和保障中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5.报考指南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