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江门市中心医院向我局提出执业地址变更,申请将两个执业地点纳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6〕17号)规定,经初审和组织专家现场评估,该医疗机构两个执业地点符合我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基本标准,评估结论合格。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
原协议执业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北街海傍街23号
新增执业地点:1、东院:江睦路73号1-12栋;2、建设路口腔门诊: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194号首、二层8一12F-K轴
法定代表人:阮晓红
申请服务范围:工伤保险医疗服务
二、评估情况
该医疗机构两个执业地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符合工伤医疗要求;经专家组现场评估,基本设置、技术能力、信息化建设、内部管理、价格服务、服务能力等均达标,综合得分分别为东院95.5分,建设路口腔门诊96.5分,均为合格。该医疗机构两个执业地点均具备提供工伤医疗服务条件,拟同意纳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
三、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从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9日止,共7个工作日。
四、异议反映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50-3272948,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跃进路102号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9月17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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