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会经济开发区临港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江府函〔2019〕175号
新会区人民政府:
《关于江门市新会区临港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新府报〔2019〕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新会经济开发区临港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公布。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本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