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构〔2020〕1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联合执法力度,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建立江门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校外托管机构监督管理,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服务和管理,推动和支持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各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组成,统筹协调校外托管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制度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协调教育的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市教育局等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日常协调工作由市教育局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或视情况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负责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
各市(区)政府要参照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及管理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协调、指导、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统筹做好本辖区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教育部门负责指导中小学校掌握学生参加校外托管的情况,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家长选择合法合规的校外托管机构。
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强化校外托管机构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依法打击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民政部门负责非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的登记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依法对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校外托管机构建设工程实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的指导与监督。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应对校外托管机构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并负责校外托管机构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防震减灾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核发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对全市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登记情况进行统计、梳理,建立台账清单,并对其发布的虚假广告进行监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区内校外托管机构未经审批而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以及违法违规乱建等行为。依法办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移交的涉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不合格的违法违规案件。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向市场监管、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提供相关消防技术标准,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抽查,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指导镇(街道)、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和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各市(区)政府要督促本辖区镇(街道)和社区(村居)负责将校外托管机构纳入社区安全管理范围,摸清底数及时登记,协助卫生健康、公安、消防等部门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安全监督,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四、日常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各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以联合执法和专项治理的形式,加强对校外托管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检查内容主要是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建筑物安全、是否违规教学、营业执照检查、许可证检查等。
(二)黑白名单制度。各市(区)要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已依法办理登记和审批事项的校外托管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及时更新,指导学生家长(监护人)选择合法合规的校外托管机构。各市(区)可根据当地校外托管机构的设置和管理需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存在违规举办、安全无保障等问题的校外托管机构,应严肃查处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五、工作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主动落实我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各项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江门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江门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王长青 副市长
召 集人:江宁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璐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黄达斌 蓬江区副区长
赵晓斌 江海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华景 新会区委常委、副区长
灵 君 台山市副市长
伍德斌 开平市委常委
潘 蕊 鹤山市副市长
吴彩堂 恩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李立新 市教育局主任督学
苏世尧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林 靖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
林春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伟忠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黄 剑 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罗 新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谭国忠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任国福 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科长
联络员:阮昌国 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主任
王 斌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四级警长
何美娟 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胡伟岸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梁长培 市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黄福保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副科长
杨洪均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风险监管科一级主任科员
姚良意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科四级主任科员
刘 威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