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函〔2020〕91号
新会区人民政府:
《关于报请审议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城市设计及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新府报〔2020〕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总体规划(2012-2030)》,予以批准并公布。
二、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本《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