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函〔2021〕9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系统推进流程再造打造湾区服务高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办公室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江门市系统推进流程再造打造湾区服务高地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部署,建立与数字政府改革相适应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关键动力,结合江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侧流程再造,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再创新优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十三届省政府第151次常务会议要求,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全面把握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政府流程再造这一重点环节,坚持系统观念,站在全局高度,强化互联网思维,从部门内部、政府系统、对外服务等三个层面稳步推进政府侧流程再造。部门内部,要科学设计部门服务定位,细化业务需求,运用信息化手段重构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畅通内部管理各流程各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政府系统,要加强部门间协同,推动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确保各级平台系统相互联通、标准统一,充分运用数据更好服务决策;对外服务,要不断挖掘企业、群众需求,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行业的行政审批、对外服务流程再造,重点解决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效能。通过深入推进政府侧流程再造,逐步建立与数字政府改革相适应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关键动力,推进全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和流程再造。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坚持系统观念,全面统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流程再造,数字政府建设强化基础保障,流程再造立足应用需求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协同推进,相互促进。
(二)强化互联网思维,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流程再造。改变传统电子政务模式形成的惯性思维,以刀刃向内、壮士断腕的勇气,转变观念,强化互联网思维,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现有业务流程全面梳理,砍掉不产生价值、影响效率的环节,让流程从“迂回”走向“直线”、从“冗繁”走向“简明”、从“分散”走向“整合”。
(三)立足问题需求导向,以绣花功夫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直面群众、企业关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用真招实招,以“绣花功夫”精雕细琢不断完善提升,推进营商环境更优化、利民便企更深入。
(四)对标最优最好,聚焦重点领域行业环节稳步推进。立足现有数字政府、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基础,树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对标最优最好,着力创新,强化系统性策划,在重点领域行业环节,分批分步推出流程再造创新举措,稳步推进流程再造工作。对于省部署试点任务时未将我市列为试点区域的,只要具备条件,也要先行先试与试点地市同步推进。
三、首批任务
(一)全面开展部门内部流程再造。
1.各级、各部门要充分依托信息化技术和数字化成果,对工作职责和流程规范重新进行全面审视,强化互联网思维,按照“主动删繁就简、压减冗余程序,着力优化组合、提高工作效率,实施闭环管理、创新工作机制”的要求,推进传统业务流程向“数字化、集约化、最优化”转变,研究再造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重新审视制定各项业务数字化流程标准,加快内部及部门间业务数据的流动共享,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定期组织开展流程再造“内部审视”“落实回头看”等行动,不断完善提升。[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二)不断优化政府系统流程再造。
2.建设集约化公文处理平台。以政务运行、公文办理为主线,建设全市统一通用的集约化OA系统,全面嵌入“粤政易”平台。打通各级、各部门之间的系统阻隔,实现各级、各部门政务运行、公文办理全流程“同一系统跑”的“一事直达”“一文通办”,各级、各部门间政务运行更加顺畅、公文处理速度更快、沟通协调成本更低、不创造价值的无效过程和内部消耗更少。[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配合单位由牵头单位在制定实施方案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各项任务均需各市(区)政府落实,下同。]
3.提升市政府督查工作效能。不断完善市政府督查工作机制,优化市政府督查系统,提高督查工作效能,对市政府重点工作及时督查,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压实工作责任,实施预警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通过“大数据”分析,掌握市政府重点、热点、难点工作,“有的放矢”地进行督查。[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4.建设大数据中心。聚焦部门数据共享难问题,建设集政务数据资源申请、审核、反馈、共享、应用等为一体的政务大数据中心,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间数据共享。[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5.建设应用软件“云商店”。在全市统一通用的OA平台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全流程中贯彻落实“集约、共享”理念,在满足各级、各部门个性化、专业化应用软件研发需求基础上,更加注重软件通用性,整合其他部门类似需求一并研发,并将除涉密系统外的全部应用放入“云商店”,有相同需求的部门直接从“云商店”申请使用。[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6.优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流程。简化审核流程,对预算单位根据下达的用款计划额度制作的授权支付凭证,不再经市财政部门审核,由预算单位签章后自行发送代理银行办理支付,提高支付效率。下达预算单位指标时可以不明确支付方式,由预算单位在实际办理资金支付时根据需要再选择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减少支付方式的调整。通过完善系统功能,对公用经费、其他运转类项目,在预算指标下达后自动生成用款计划,不再由预算单位编制用款计划。[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7.优化信用数据“双公示”管理。建立信用数据“双公示”管理系统,从信用“双公示”数据的归集、清洗、校正、公示、上报等全环节进行管理监控,解决重复率高、报送延迟、规范性差、更正繁琐等问题,不断提升“双公示”数据合格率、及时率,争取在2021年底前全省排名靠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整合“双公示”数据原始生成平台信息,逐步减少“二次录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三)稳步推进对外服务流程再造。
8.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一网通办”。依托省建设工程“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一个入口、一个页面、一张表单、一套材料、无感切换、并联审批”。统一审批事项材料清单和审查要点,完善管理平台跨层级审批功能。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统一通过管理平台办理,严禁“线下办理、线上录入”。细化项目分类,对工业、仓储、市政、商住、老旧小区改造等,分类制定“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按照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等,制订更加精准的分类改革措施,实施精细化、差别化管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9.推行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系统总结各市(区)“拿地即开工”探索经验,对标周边最优最好做法,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的作用,全面优化统一“拿地即开工”流程,在工业项目全面推行“拿地即开工”,为全市推进“5+N”产业发展助力。其他工程建设领域,要参照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流程,全面提升前期工作效率,助力项目加快落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0.整合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流程。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优化整合供水、排水、供电、燃气、广播电视、通信等公共服务报装接入流程。将上述公共服务报装接入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并将其可以办理的时间提前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全面推行主动服务,市政公共服务单位通过管理平台实时获取项目接入需求、设计方案、图档等信息,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接入。对标最优最好,全面取消报装接入前置条件,进一步压减申报材料、压减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间。在居民服务领域,实现不动产+用水用电用气电视网络线上一体化办理,公用服务更快更优更便捷。[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1.推行“验收即发证”“交房即发证”。在“验收即发证”“交房即发证”试点的基础上,总结试点经验,从企业需求出发,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延伸到不动产权登记,实现管理平台与不动产登记系统互联互通。把公安门牌编订纳入施工许可阶段并行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时不动产登记部门同步开展权籍调查,竣工联合验收通过后将验收结果推送不动产登记部门,实现“验收即发证”;自然资源、税务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部门协力,推进信息集成、流程集成式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改革创新不动产登记模式,实现“交房即发证”。[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
12.推进“一照通行”改革试点。按照《广东省“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部署,与试点地区同步开展“一照通行”改革,着力简化企业开办和生产经营审批,优化再造市场准入业务流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3.推进纳税业务流程再造。将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办理事项、首次领用发票须关联办理的多个业务事项整合归并成为一个业务套餐,供新办纳税人自行选择组合办理;为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免费发放税务Ukey和免费邮寄配送空白发票。在税务部门、非税收入主管部门和缴费人之间搭建数据传递桥梁,实现多个划转至税务部门的非税收入项目申报缴费“一站式网上办理”。对标最优最好,全力推进多税费合并申报。推进纳税服务智能导办,高频业务“一件事一键办”。免费提供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开具、交付、储存等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进“套餐式+承诺制”税务注销模式。[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14.推广“税险同窗”。总结台山市试点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税险同窗”,解决群众办理社保业务时社保、税务窗口两头跑、两地跑问题。在各级公共服务中心设置“税险同窗”窗口,依托江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为缴费人提供“一窗交件、后台流转、综合办结”的便利服务。[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15.推动公积金服务提质增效。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推行告知承诺制,持续简化我市公积金审批手续。升级完善智慧公积金系统,依托手机端平台推行公积金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2021年底前实现36项公积金业务“线上办”。借助电子证照、区块链技术,实现继承人提取、租赁提取等业务场景“免证办”“智能办”。深化政银合作,增设银行公积金服务网点,拓宽智能柜台业务范围,“跨城办”“自助办”更便捷。[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6.全面打造高效企业扶持政策管理体系。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涉企扶持政策,打造全市统一的涉企扶持政策发布与资金(服务)申报、审批、兑现服务平台,实现政策“一张网”、纵横全覆盖,服务“一站式”、标准无差别,材料“一张单”,办事一次成,承诺补贴“一键享”、秒报免申请。全面重塑再造业务流程,推动审批规范透明,办事指南标准化、办事流程标准化、审批全程可监控查询。承诺资金兑现时限,减少中间环节,资金限时直达企业。对以政府掌握的客观数据为资金发放依据的政策,实现秒报秒批后及时秒付资金,并稳步推进免申请直接下达扶持资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7.全面推行健康服务“一卡通”。融合电子健康码、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应用等涉群众健康管理的各项业务,推动医疗医保人社数据跨层级、跨医院共享应用,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共享,过往医疗记录轻松查询和线上轻松结算。优化处方流转方式,支持通过合作的药企、定点药店、快递等方式取药,减少市民取药等待时间,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就医、结算、查询等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
18.全面打造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为人才提供线上线下、时间空间无差别的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推广和完善人才安居乐业生态系统,推动人才相关补贴“咨询+申领+审批+发放”全程网上办理。加强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专窗,通过完善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整合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助力人才政策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9.建立高效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信息协查机制。全面梳理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信息共享需求,运用数据共享、区块链等信息化手段收集、比对证明事项相关数据,实现在线核查。证明事项信息尚未共享或因数据不完整,无法直接在线核查的,推动部门间线上协查机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推行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网上办。在我市不动产登记改革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测绘、权调成果审核、网签、缴税、登记等环节业务,继续优化线上渠道申办流程,并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增设专门的线上导办团队。力争2021年底前90%的不动产业务转到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
21.优化便利港澳企业居民服务。总结提升“江门-澳门跨境通办政务服务专区”经验做法,进一步聚焦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保、税务、公积金、跨境缴费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不断拓展服务事项和服务范围。不断拓展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现)售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五证”远程辅助查询功能,实现更多常用证照查询功能。推广跨境电子直接缴费系统,对接更多缴费商户,不断扩大应用场景,实现港澳居民在本地即可缴交境内相关费用,进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我市工作生活。[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2.大力推行无差别“市内通办”。为破解群众跨城区办事来回跑、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聚焦户政、不动产登记、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提取、个税缴纳及减免、企业开办等高频业务,依托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统一规范事项办事指南,统一规范受理标准,统一优化办事流程,推动市、县、镇、村四级一体化运行,着力打造线上线下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市内通办”政务服务供给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转变观念。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流程再造工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克服传统模式形成的惯性思维,以系统观念和互联网思维,运用信息化手段全力推进流程再造工作。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务求改革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流程再造工作总负责人的职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开展部门内部流程再造;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对标最优最好,着力创新,强化系统性策划,制定细化的落实方案。
(三)建立激励制度。对于纳入全市流程再造工作方案的改革事项,经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在规定期限内确实取得实效的,或相关经验做法被省级及以上机构表彰、推广的,对实施单位在机关绩效考核给予加分激励,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商市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方案。
(四)落实保障措施。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对流程再造工作的保障,为流程再造工作提供坚实的数字建设支撑。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保障流程再造工作的资金需求。
附件:江门市政府侧流程再造工作任务(首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