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函〔2022〕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江门市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2〕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和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严格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尤其是重点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中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和稀土等战略性矿种,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及时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按照上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卫片执法反映的自然资源涉土涉矿违法行为严查处、快整改,强化各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监管责任,推动各镇(街)综合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惩戒”的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力度,有效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二、工作对象
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对象包括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2年月度卫片执法图斑,以及利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相关监测成果形成的年度卫片执法补充图斑。
三、工作安排
(一)核实判定。
各县(市、区)对照自然资源部按每月下发的土地卫片图斑,通过内业研判与外业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自然资源部《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填报指南(试行)》逐宗定性,并通过省在线巡查系统录入有关数据,其中:(1)2022年1-6月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核实定性的市、县级审核工作已完成,并于8月14日前完成审核上报;(2)2022年7-12月土地卫片图斑应于次月15日前,年度卫片执法补充图斑应于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市、县级审核工作(包括图斑判定上报和违法行为关联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从类型确定的准确性、证明材料的充分性、数据信息的完备性等方面逐宗审核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将从合法用地、违法用地和其他用地图斑中各随机抽取30%,采取内业与外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其中,对新增建(构)筑物疑似违法占用耕地超过100亩的图斑,省级审核将逐宗实地核查判定。具体工作参照《广东省土地卫片执法图斑省级抽查审核工作细则》(粤自然资执法〔2020〕2070号)执行。
矿产卫片由省自然资源厅对全部图斑进行外业核实,市自然资源局和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
(二)查处整改。
针对2022年每月的卫片图斑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行为,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整改到位。市自然资源局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落实违法用地、用矿查处整改工作。在上报年度卫片执法成果前能消除违法状态的,在统计年度卫片执法成果时将不再纳入违法统计。各县(市、区)的查处整改工作必须形成常态化,特别是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用地,要抓紧复耕到位。
(三)成果报送。
按照省的要求,各县(市、区)要在上报年度卫片执法补充图斑数据的同时,全面复核当年度各月份的卫片数据,及时更新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最新进展情况,综合卫片执法成果和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最新进展情况,汇总形成202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并于年度卫片执法补充图斑审核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以属地人民政府名义上报市自然资源局(报告扫描件和附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jmszrzyjzfk@jiangmen.gov.cn)。因不可抗力未能按时审核上报图斑数据和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的,要书面向市自然资源局报告,提出解决措施和方案,明确上报时间。因上级工作部署需调整工作进度的,由市自然资源局另行通知。
涉及军用土地图斑,要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机要件形式单独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江门市政府成立2022年度卫片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供电部门、供水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日常协调、沟通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兼任。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政府是查处整改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查处整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统筹力度,组织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依照职责做好违法用地用矿行为查处工作。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查处整改落实情况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工作时限,抓好落实,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和经费到位。要积极推进落实土地矿产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由政府牵头,共管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制止、整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二)严厉追责问责,严禁弄虚造假。
在全年月度卫片执法成果确定后,省自然资源厅将对土地卫片省级审核中瞒报率达到10%且瞒报图斑数大于10个或瞒报整改不落实、存在虚假整改情况、涉及非法采矿行为较为严重的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违法用地总量、违法占用耕地比例综合排名在全省前3位的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前10位的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警示约谈。问题严重的将由省人民政府警示约谈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在评估土地管理秩序、核实问责条件时,存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触犯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按规定提请进行严肃问责。
各县(市、区)可参照省的做法,全面落实约谈问责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升级 “增违挂钩”,惩戒效果加码。
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省自然资源厅将按规定冻结补充耕地指标,并在确认拆除复耕到位情况后解冻相应的补充耕地指标;对于已查处到位且符合条件补办用地手续的,按规定扣减补充耕地指标用于占补平衡。具体操作由省自然资源厅依据自然资源部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违法占用非耕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实行季度“增违挂钩”。按未整改违法用地面积的15%冻结地市同等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省自然资源厅分别于2022年6月底、9月底、12月底和2023年3月底,分批组织对各地上报整改到位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并按规定解冻用地计划指标,到期仍未解冻的用地计划指标直接扣减。整改落实到位情况存在弄虚作假的,直接扣减已冻结的用地计划指标并予以通报。
(四)严肃依法查处,狠抓整改落实。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结果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全面核查辖区内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行为,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六个该”(该收缴罚款的要足额收缴到位,该没收的要依法没收,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该复耕复绿的必须复耕复绿到位,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要依法追究,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要求进行查处,要集中力量公开曝光、挂牌督办一批重大违法典型案件,重点查处涉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稀土等特殊矿种以及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要既查事也查人,既查违法事实也查决策过程,发挥“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作用。
市自然资源局要履行牵头部门职责,指导各县(市、区)落实镇(街)综合执法责任,做好卫片执法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要按程序将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按规定将行政处罚结果录入信用广东平台,探索将重大违法主体列入“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发现涉及其他部门执法职责范围的违法图斑,如涉及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破坏生态环境、违规建设墓地、城市违法建设等行为,对既涉及自身职责又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市自然资源局要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部门之间履职及案件移交工作。涉嫌犯罪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移交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结合扫黑除恶常态化,要及时做好涉黑恶线索摸排发现和移交工作。
(五)强化督促指导,视情约谈问责。
江门市政府将根据上级的要求,成立督导组不定期下沉各县(市、区)督促指导,对工作开展不力,没有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违法违规用地和非法开采行为查处整改工作的地方进行约谈问责。同时,将参照省做法,实行“增违挂钩”制度。
各县(市、区)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市自然资源局沟通联系,联系人:陈江华、吴儒辉,电话:3863635、3863620,邮箱:jmszrzyjzfk@jiangmen.gov.cn。
附件: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号)
2.《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