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门市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依法实施,精准防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聚焦重点领域监管,保障疫情期间市场稳定有序。严厉查处经营野生动物、哄抬价格、发布虚假广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截至2月23日,全市立案89宗,其中活禽经营限制区违法行为案件11宗;餐饮服务案件11宗,其中1宗为餐饮单位经营野生动物;价格违法案件37宗,涉及哄抬物价及无明码标价等问题;违法广告案件3宗;假冒伪劣案件27宗。对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一次性使用口罩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精准排查到位,构建科学高效疫情防控体系。一是依托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精准排查。通过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筛选出湖北籍个体户经营者4898户,通过上门上户、电话、微信等方式逐一开展摸排,实行排查一户、销号一户。二是持续重点领域防控监管。加强野生动物和活禽市场整治,督促全市290家农贸市场严格执行“1110”制度,禁止野生动物交易。专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8378家,对54家取得经营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资质的餐饮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劝停集体聚餐1150家次,先后检测肉品13批次。检查全市121家药品使用单位,约谈重点药品经营企业20多家次。加强广告监测,检查广告800余条,监测广告约650条。
三、强化防疫物资与复工复产,依法促进社会秩序恢复。一是特事专人办。成立工作专班,对前来办理业务的重点防疫物资生产的多家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支持企业提前复产转产医用口罩、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分管领导带领技术骨干驻厂指导,现场审核企业的原材料质量、生产过程记录资料,在人员资质、技术标准、包装标识和质量要求等为企业提供全程指导。开通绿色通道,允许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在防控期间采用简易包装等措施,大大减轻企业成本和压力。二是全程网上办,153项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通过商事登记“微信智能办”“网上办”办结业务1800多宗,大大减少人员外出聚集。三是从快从简办,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简化审批流程,依法高效办理,商事登记2小时内办结,“微信通能办”可秒批。四是现场预约办。对确需到实体大厅办理业务的,通过“江门政务”微信公众号实行预约办理,科学安排办理时段,并提前告知申办材料及要求等,避免扎堆办理。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法治指导。从涉及野生动物交易、家禽监管、价格监管、质量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部门联防联控等摘录主要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条款,形成《疫情期间市场监管涉及主要法律规范依据》,指导依法防控。二是注重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强化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海报、横幅、通知公告等形式宣传12万多条次。通过新闻媒体、政务网站、政务“两微”等发布疫情防控动态、科普知识和曝光典型案例等信息2110条次。加强重大舆情监测处置,妥善处理舆情多条,快速回应社会关切,化解群众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