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须知
(一)备案事项包括联络员,财务负责人。
(二)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自备案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三)个人独资企业备案与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目录
(一)《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备案相关事项证明文件。(详见填报要点)。
三、填报要点
(一)《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含附表1《联络员信息》、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
填报要点:
填写需备案事项变更(变动)的情况,并依据具体变更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二)备案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1.变更联络员
填报要点:
填写申请书附表1,并在附表1“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2.变更财务负责人
填报要点:
填写申请书附表2,并在附表2“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格式文本)
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参考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