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规定》以及省市等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于5月28日至6月3日对江门监狱进行首次常规巡回检察。
会议现场
为进一步做好巡回检察工作,5月28日上午,在监狱二楼礼堂召开巡回检察动员会议,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玉,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李长才,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江门监狱第一政委芶晓彤,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巡回检察组组长刘冬根,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木松,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梁士元,以及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监狱领导和警察代表共200人参加会议,党委书记、监狱长蔡庚谷主持会议。

会上,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玉对监狱开展巡回检察作了详细动员部署,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
一 是要站在时代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她强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吸收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并列为监狱检察的法定形式,在法律层面确立了“派驻+巡回”的监狱检察新模式。巡回检察既是主动推进检察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最新成果,也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法律监督促进监狱提升罪犯改造工作实效的有力举措,实行巡回检察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二 是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实效导向,全力 完成首次巡回检察工作任务。
她指出,要标本兼治,明确巡回检察工作目标,要聚焦问题,把握巡回检察工作重点,要突出成效,构建巡回检察工作以办案为主的模式。
她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强化纪律要求,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解决问题,确保巡回检察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随后,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李长才作专题讲话。
他强调,江门市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平安江门建设,履行主责主业,服务改革开放大局,增加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江门社会经济建设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希望,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机关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问题导向,以开展巡回检察为契机,努力开创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工作新局面。为开展好此次巡回检察工作,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李长才提出了三点工作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监狱巡回检察工作。
二年终总结是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开拓创新,推动我市巡回检察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努力开创公平正义新局面,谱写法治建设新篇章。

接着,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江门监狱第一政委芶晓彤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担当,从政治纪律和对党忠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巡回检察工作,更好地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与政治安全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二是以巡回检察为契机,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全面提升教育改造质量,全面提升安全稳定工作水平,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解决、保障社会和谐,更加关注罪犯改造的实际效果,降低重新犯罪率,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对接联系,及时掌握巡回检察相关工作要求,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创造良好工作条件,确保巡回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最后,党委书记、监狱长蔡庚谷作表态发言: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的重要意义,主动接受检察,进一步提高公正执法水平,严格履行监狱刑罚执法职能,确保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精心组织,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全力提供良好条件,积极配合开展巡回检察工作。
三是要主动对标对表,严格制度落实,狠抓问题整治,进一步规范执法管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积极推动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落地落实,全力推动监狱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后,参加巡回检察动员会的各单位领导深入监狱指挥中心、监舍区、新会见楼以及驻监检察室调研,全面了解监狱刑罚执行、劳动改造、监管安全以及安防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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