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好做法、新经验,加强对接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6月28日至29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芶晓彤率领各市(区)司法局局长一行,到惠州、深圳两市开展学习调研活动。
调研组先后到惠州市和深圳市龙岗区,参观考察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惠阳区良井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霞角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研组就惠州市、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进行了重点考察,双方就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做法新亮点进行了交流探讨。
在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研组现场观摩了公证远程受理中心、电子数据保管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运作情况。惠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冯惠君对调研组密切关注的问题给予了详细的解答,并着重介绍了“惠州e普法”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运营推广,以及汇集普及法律知识、弘扬道德文化的覆盖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的“法德大讲堂”的活动开展情况。
在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书记曹海雷,龙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汉平向调研组详细介绍了服务中心在规范制度建设、强化运营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与调研组探讨了市一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建设运营中的功能分区及职能定位问题。调研组对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运营管理、精细化管理和服务功能人性化设置等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
晓彤同志表示: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全省首个市级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提供了样板,有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经验做法。深圳是经济特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近年来深圳市司法行政部门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在服务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多方面,吸收规范化、精细化、精准化管理方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这些好的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江门市司法局调研组此行目的,一是要学习惠州、深圳好的经验做法,把先进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理念、经验带回去,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二是深入贯彻江门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要求,积极主动与深圳市开展对接工作,与深圳市司法局共同探索创新协作新模式,为进一步做好深圳项目落地江门做好跟踪服务,积极为深圳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支持。
晓彤同志要求调研组一行要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对标先进找差距,切实将考察学习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举措,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中心建设为带动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的“江门品牌”,加强与深圳先行示范区公共法律服务对接,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