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孩子的抚养和教育幸亏有你们,一直为我忙前忙后,耐心解释帮扶政策,帮忙联系政府部门,悉心做通亲属思想工作,免除我的后顾之忧。请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在监狱里好好表现,争取减刑,早日回家与孩子们团聚。”获悉孩子们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后,江海区哺乳期满即将收监的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化名)对司法局工作人员感激地说。10月24日,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李某被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李某是江海区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因开设赌场罪被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由于其怀孕并于2020年10月生育一名男婴,鉴于哺乳期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十一个月零五天(即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10月23日止),江海区司法局依法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期间,江海区司法局依法委托江南司法所对李某进行日常监管。司法所在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强化法律法规宣讲的基础上,针对李某需要扶养三个孩子的情况,特别注重加强思想教育,主动与其谈心,处处体现人文关怀。李某从最开始的心理抗拒到认罪伏法,再到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监管规定,主动接受社区矫正教育矫治,服刑意识大大增强。
李某哺乳期于2021年10月23日届满。根据《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依法收监执行。江海区司法局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请收监建议。
为确保社区矫正与收监执行衔接工作顺利开展,江海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依法提前介入,多次到李某家走访,详细了解其思想动态、日常表现等相关情况,主动帮助解决目前和收监执行后的实际困难。
走访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李某因暂予监外执行即将到期,面临收监执行,担心孩子照看及教育等问题,思想波动较大,情绪很不稳定。江海区司法局党组非常重视,提出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统筹协作,共同做好帮扶工作。区司法局分管领导蓝少进同志迅速协调区民政局、区妇联及街道、社区召开会议,研究和商讨对其年幼子女的帮扶。同时,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加大对其上门走访和心理疏导频率,经常沟通、了解实时情况,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加强对其政策教育和思想疏导,实行管控与关怀同步走。工作人员对李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和家属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其配合收监执行,努力表现。李某情绪渐趋稳定,主动与丈夫沟通相关问题。经多方协调,李某姐姐等近亲属答应帮忙代为照顾孩子直至李某服刑期满。在孩子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后,李某承诺将积极配合收监执行,并表示将在监狱继续踏实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到孩子们身边。此外,江海区司法局主动联系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召开专门会议,就李某收监有关事项进行商讨,确保程序合法。
10月23日下午,区司法局蓝少进同志和社矫警察、江南司法所工作人员到李某住处,为其办理解矫手续并强调注意事项。10月24日上午,区社区矫正中心以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江南派出所为李某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派出所做好交接。同时,社矫警察现场向其家属宣讲申请远程会见相关事宜。派出所民警当天将李某移送至看守所。
江海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李某是自《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该局首例因哺乳期满、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而予以收监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彰显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教育矫正效果,是在实践中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和以人为本、注重教育帮扶的执法理念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