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高低,是反映一个地方依法行政的风向标,也是一个地方法治建设整体情况的缩影。江门市作为在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连续三年获评“优秀”的城市,2021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新突破,出庭应诉人数1150多人,出庭应诉率达98%,再创历年新高。
江门市以“实、好、广”为要诀,全面提升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一是把握关键,加强示范引领。江门市主动把行政应诉工作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大局,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逐渐成为法治自觉,为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12月24日下午,郑晓毅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该案主要是原告某工厂因不服被告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经江门市人民政府复议维持后,以江门市人民政府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为共同被告,向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郑晓毅副市长认真倾听了原告提出的诉求,就实质性解决涉案行政争议发表了意见,引起了积极的反响。江门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了市公安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重点执法部门的负责人实地旁听了庭审。通过组织旁听,达到了以案释法和“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
二是协同联动,加强考核监督。江门市司法局作为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部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与市、区两级法院建立了常态化沟通联动机制,根据每年行政应诉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全市应诉工作实际,积极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研究和调整优化考核的具体指标和分值,有效形成倒逼机制。督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强化本县(市、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机制,合力推进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三是夯实基础,加强制度建设。在省政府建立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双报告”制度)后,江门市率先跟进研究出台“双报告”制度,并且指导和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全部相应建立“双报告”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对行政应诉工作的日常督导机制,建立季度统计、定期通报制度,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约谈。
四是规范应诉,加强出庭质效。江门市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江门市司法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推进我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时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有效发挥了纠纷解决的功能,实现“出庭又出声”、“出庭更出彩”,展现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