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5日,《江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江门市人民政府十六届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归集管理工作,推进《办法》具体实施见效,充分发挥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职能作用,在市普法办的指导和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的支持下,7月27日下午,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建筑协会”)联合江门市律师协会举办了一期《办法》宣贯培训班。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住建局档案馆有关同志,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共150余人参加了宣贯培训班。
市司法局行政立法科同志对我市政府立法工作以及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设立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并表示建筑协会作为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举办宣贯培训班十分必要、及时。同时强调建立立法基层联系点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实践,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渠道。希望大家积极参与,踊跃发声,立足建筑行业工作实际,为国家、为我省、我市政府立法工作建言献策,推动立法更接地气、更有针对性、更加高效。
市住建局档案馆负责同志表示今天的宣贯培训班既是一次宣传会,也是一个动员会,希望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切实落实和履行好《办法》实施的主体责任。
同时,培训班邀请了立法起草团队广东东方大卫律师事务所对《办法》进行宣讲和解读。立法团队从立法背景、起草思路、立法重点以及条文的理解和适用等方面,逐条对《办法》进行了宣讲。培训现场,市住建局档案馆工作人员与参训人员围绕《办法》的疑点难点、实际工作问题等进行了互动交流。
本次培训是对《办法》的宣传贯彻,展现了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工作成效,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神与内涵。通过立法后的宣传活动,增强了各单位对《办法》的了解和掌握,解决了实际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升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树立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理念、全面落实城乡建设档案管理主体责任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