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复议办吗?我们公司的整改已经完成了,想请你们和环保执法的同志一起复核一下。”“我公司认识到环境违法的危害性了,愿意登报道歉认罚,想请你们居中主持一下调解。”“我公司现在资金周转紧张,拜托和环保执法部门沟通一下,我们分期交行不行?你们能帮我们出个分期缴纳罚款的方案吗?”
2022年以来,江门市行政复议办公室累计受理涉及生态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复议申请23宗,其中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7宗,维持6宗,经复议后进入诉讼的案件仅1宗,累计为市场主体减轻罚款约180万元,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提高站位,吃透精神
江门市复议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既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又认真吃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论述精神。指导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依法行政意识,综合考虑企业生产实际困难,科学适用“首违不罚”,推动包容审慎执法,避免因铁腕治污而造成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及“过罚不相当”,力求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实现多元价值的平衡,为优化我市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深入现场,一线办案
在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时,办案人员深入企业、园区听取申请人诉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并释法明理,该类案件全部落实现场调查询问。2022年3月,在办理恩平市某企业不服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案件时,办案人员组织生态环境执法单位在申请人公司现场进行案件调查,并对公司处罚后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你们能来现场看看,我就觉得很好了,至少你们是重视企业诉求的,现场问的问题很专业,解释政策法律也很清楚。哪怕复议是维持处罚决定,我也是服气的。”公司负责人表示。最终,涉案企业与执法单位达成和解,撤回了复议申请。生态环境部门向企业提出整改建议和环保治理设施优化方案,企业承诺积极整改并规范经营,杜绝再次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分类处置,靶向处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根据初步审查情况为案件量身定制处理方案:申请人对违法事实、法律适用和程序均无异议的案件,向申请人释明法律依据,劝说申请人接受处罚结果。结合申请人诉求,向执法部门反馈调解意见,为申请人制定合理的分期缴付罚款方案。对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做出复议决定。申请人对案件事实、执法程序等有异议的案件,要求执法部门在复议答复、现场调查时,充分回应申请人关切。对适用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具备从轻处罚条件的,指导、协调双方达成调解。
多措并举,强化监督
市复议办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的职能,努力做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经常性与行政执法部门案件召开案件研讨和执法指导工作会议,使执法部门从“被动监督”向“主动纠错”转变。与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反馈复议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联合开展专项督察。强化府院联动,对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司法建议书、复议意见书等形式要求执法部门进行整改。2022年以来,市复议办累计召开生态环境案件专题研讨会议8次,提出整改意见5条,有效规范了生态环境执法中关于执法程序、证据收集、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
“感谢你们这么关心我们企业的成长!我们刚扩建了新厂区,上了新的环保设施,现在我们公司从后进变先进,已经是开平市的优秀环保企业了!”近日,办案人员收到开平市一家纺织企业的报喜电话。当初在办理涉及该企业的一宗生态环境处罚复议案件时,办案人员曾3次和执法单位到企业复查复核整改情况,最终促成调解。如今,企业走上了绿色发展之路,着实让人欣慰和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