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江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及全体工作人员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紧扣“政治引领为核心、专业化建设为基础、质量提升为目标、改革创新为手段、规范化建设为支撑”的五位一体工作布局,持续强化机制建设、队伍建设、管理教育、社会参与和基础保障。五年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万人,依法解除矫正1.2万人,社区矫正工作持续保持安全稳定,为江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政治引领为核心,强化体制机制建设
始终坚持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成立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和资源,协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建章立制,先后印发《江门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江门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清单》等制度,明确各方职责,持续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社区矫正工作规范高效推进。
以专业化建设为基础,强化机构队伍建设
设立市、县两级社区矫正管理局,全面解决社区矫正独立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积极充实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工作力量,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50余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95%,具有法律、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工作专业的人员占比75%。不断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成立派驻社区矫正警察大队,从江门监狱和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选派25名警察,派驻各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和社区矫正对象超100人的司法所,参与社区矫正入矫宣告、调查评估、警示训诫等日常管理工作,有效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实现优势互补。
以提升矫正质量为目标,强化管理教育工作
坚持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两手抓、两手硬”,强化分级分类管理与个别化矫正,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既“管得住”,更“矫得好”。
在日常监管上, 建立并严格落实矫情分析研判和每月矫情通报制度,加强风险隐患排查,通过电话报告、当面报告、思想汇报等多种方式落实监管要求,将风险化解于萌芽。
在专项整治上,建立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妊娠检查和生活不能自理鉴别常态化机制,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漏管专项清查等活动,坚决杜绝“纸面服刑”,有力维护社区矫正刑事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在教育帮扶上,坚持因地制宜,在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挂牌成立“江门市社区矫正教育基地”,累计建立教育基地32个、公益活动基地51个、就业基地23个。深挖本土文化资源,成功打造“陈白沙心学”“启超家风”“冯如精神”等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品牌。五年来,累计组织集中宣告、教育学习及公益活动1.2万场次,21.7万人次参加,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在部门联动上,积极协调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就学、低保、社保等帮扶,持续夯实“政府搭台,相关职能部门唱戏,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以改革创新为手段,强化社会力量参与度
与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共建“社区矫正研究中心”,搭建产教融合平台,联合各级民盟开展“黄丝带帮教”工作,携手监狱戒毒机构团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志愿服务,构建“政校社”多元联动机制,提升社会化矫正实效。
将社区矫正工作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深化社区矫正对象走访纳入“粤平安”综合网格服务管理,蓬江、江海两地累计入格1915人次,巡查走访1.5万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社工、招募志愿者等多种形式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五年来,累计投入购买社工服务项目500余万元,社工协助开展集中教育、公益活动953场次,重点人员帮扶4200人次,就业帮扶1800人次,解难帮困1560人次,个案心理辅导4950人次,有效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平稳度过矫正期并顺利融入社会。
以规范化建设为支撑,强化基础保障建设
深化社区矫正场所规范化建设,市本级智慧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和7个县(市、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全部完成。江门市智慧社区矫正服务中心作为全省首个市级社区矫正工作站点,集宣传、培训、教育、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累计接待参观、组织会议及业务协商120场次,服务1800余人次,显著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与公众认可度,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线上服务渠道同步拓展,在“智慧司法”小程序开通“社区矫正”服务版块,在江门“法治地图”发布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精准定位,并在江门市司法局官网发布各级社区矫正中心信息,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询与精准服务。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下一步,江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及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改革创新,大胆探索、稳步推进,以坚守安全稳定为首要任务,以服务江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根本目标,奋力谱写新时代江门社区矫正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