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对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进行公示,江门市《汇聚侨力量,圆梦大湾区,以高水平法治彰显“中国之治”》入选示范项目名单,这是我市项目第二次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名单。
江门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中国著名侨乡,是海外华侨华人观察广东乃至中国的重要窗口。江门市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布局,推出“法+侨”“检+侨”“司+侨”服务模式,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汇侨意、系侨情、守侨根,以建设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及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等创新举措,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聚焦湾区所向
全国首创区域仲裁合作模式
锚定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携手深圳共建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增设 5 个县(区)基层仲裁联络站,打造珠江口西岸商事争议解决服务优选地和国际商事仲裁服务新高地。建成了证券、金融、商事调解三大争议解决平台。首创“华侨调解+国际仲裁+司法确认”模式,累计调处化解商事争议纠纷508宗。打造华人华侨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项目入选广东省首批优化营商环境“揭榜挂帅”创新项目。探索开展海事仲裁服务,建立深国仲海事仲裁中心江门咨询联络处,助力江门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中心成立以来,累计办理案件总计1659宗,涉及案件标的总额约122.3亿元,其中涉外、涉港澳案件54宗,一宗涉外案件获全国首份地级市法院开具协助仲裁调查令,一宗案件开具了全省首张涉港商事仲裁案件调查令,高质量解决涉外案件当事人取证难的问题。
聚焦江门所长
加快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布局
构建全业务、全时空、全方位四级涉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面积达3100平方米的市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公证、调解、法律援助等八大类涉侨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开辟涉外法律服务专区,提供覆盖104个国家和地区的涉外法律咨询服务,累计办理法律咨询5258宗,法律援助1563件,公证20125件,其中涉外公证11077件。2024年,市公法中心荣获司法部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创新“公证+执行”模式,全力护航涉侨房屋征收量较大的开平赤坎华侨古镇项目,依法处置涉侨房屋超2400户。针对葡语国家、东盟、太平洋岛国等重点地区,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布局,市调解协会与澳门国际葡语市场企业家商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成功引进5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创新“技术+法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式,更好服务江门“引进来”“走出去”。
聚焦科技赋能
打造优质法治惠侨品牌
推动江门五邑公证处以“五邑AI公证人”率先接入DeepSeek-V3、R1开源模型,融合大数据、区块链与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实现海内外“零时差”响应。成功推动五邑公证处、台山市公证处入选司法部、外交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机构名单,累计完成23宗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理。开发“江门智慧司法”微信小程序,实现与邑侨通涉侨法律服务平台、深国仲江门中心线上平台对接。上线“江门涉外法律服务地图”小程序,提供6类涉外法律事项线上申办,提供10个类别国外171个法律服务点的导航指引等,累计线上处理各类法律咨询需求63941条。
聚焦良法善治
形成涉侨立法“江门经验”
依托广东首个“国字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全省率先构建政府立法基层联系“1+7+N”联动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获第七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自设立18个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以来,组织联系点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114部,提出意见建议1033条,其中对34部国家法律草案提出法律意见743条,有78条法律意见被吸收采纳。推动出台全国首部促进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地方性法规,引导侨胞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向世界传播中国民主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