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恩平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作用,落细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持续完善,行政决策公信力稳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走深走实。
一、下好制度建设“先手棋”,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规则。出台《恩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将事先法律论证纳入政府工作规则和运作流程,明确所有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的涉法事项,必须遵循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包括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推动事先法律论证成为各级各部门处理涉法公文的必经步骤,有效促进事先法律论证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建立预审机制。建立审查部门与决策承办单位的“预对接”机制,围绕决策事项法定程序履行、核心法律问题研判等内容,开展前置沟通、全程指导和专业服务,将法律风险防控端口前移,实现行政决策从“事后审查”向“全程护航”的跨越升级。
二、下好规则执行“关键棋”,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
一是规范部门“出口关”。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政府工作规则履行职责,凡是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的涉法事项,必须将其内部法制机构审核意见及外部法律顾问意见作为请示附件一并提交,实现事先法律论证覆盖率100%。二是严守政府“入口关”。由市政府办公室对各级各部门提请事项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初步判断是否属于涉法事项、公文材料是否齐备,重点检查是否附上承办单位内部法制机构审核意见及外部法律顾问意见,审查通过后方转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把牢顾问“审查关”。市司法局统筹7人法律顾问团(4名内部法律顾问、3名外聘法律顾问),从主体是否适格、程序是否正当、内容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独立审查、说理论证,认真严谨出具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2021年以来,共审核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4件,审核(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511份。
三、下好保障监督“制胜棋”,发挥合法性审查功效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的涉法事项未附其内部法制机构审核意见及外部法律顾问意见的,市政府办公室一律作退件处理,承办部门须补充完善后再行呈报请示。二是强化后续跟踪。积极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常态化参与政府常务会议机制,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合法性审查的决策事项时,选派法律顾问跟踪听会,结合会议精神及实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合法性审查思路,使合法性审查工作与市政府决策部署同频共振。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定期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资深律师对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进行深入解读和教学。同时结合“以老带新”“业务分享”“定期复盘”等常态化学习形式,不断提升法制工作人员审查能力和法律素养,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向专业化、精细化迈进。
下一步,恩平市将不断探索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的新路径、新方法,切实发挥好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法治参谋助手作用,助力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擦亮营商环境法治底色,助力法治恩平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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