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解决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案件移送标准不明确、移送程序不规范、移送案件接受难、以罚代刑、当罚不罚等问题,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以下简称行刑衔接)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台山市被确定为全国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为广东省入选的三个试点地区之一。
台山市将以此次试点建设为契机,坚持系统观念、协同发力、务求实效,全力打造行刑衔接规范化建设的“台山样板”,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台山、平安台山注入新动能。
“停车,接受燃气瓶检查!”街头巷尾,一声坚定的执法喊话,是台山市常态化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的生动一幕。瓶装液化石油气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日常烟火,一头系着城市运行的安全底线,容不得半点疏忽。台山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及相关镇街持续发力,常态化开展“黑气”打击行动,依托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依法移交多起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以硬核举措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这一幕执法场景,正是台山市近年来深化推进行刑衔接工作、以法治力量守护社会安全发展的生动缩影。作为全国试点城市,台山市迅速行动、统筹谋划,有序推进试点前期各项工作,奋力交出试点规范化建设的“台山答卷”。

△台山开展“黑气”打击行动
01
强化高位统筹引领,形成协同推进格局
台山市始终将试点工作作为法治台山建设的重点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协调,构建起“党委统领、政府主导、司法推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高位推进工作格局。
一是高位布局组织架构。台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试点工作,成立台山市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层层压实党委领导责任,统筹推进试点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凝聚部门协同共识。统筹组织台山市委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政法机关召开专题推进会,统一思想、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推动各部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完善制度体系保障。精心谋划制定台山市试点实施方案,着力健全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转顺畅、监督有效的制度体系,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台山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调研座谈会现场
02
坚持问题导向攻坚,筑牢试点工作根基
台山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行刑衔接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稳步推进试点实施方案起草,确保方案贴合实际、切实可行。
一是开展调研摸底。组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单位对2023年以来行刑衔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系统梳理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证据转化、信息共享等环节的工作成效,摸清当前衔接工作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流程不规范、信息不畅通等突出问题并明确改进建议。
二是明确起草思路。围绕“规范流程、健全机制、强化协同、提升效能”的核心目标,结合台山市行刑衔接工作实际,聚焦正向衔接(行政违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反向衔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案件行政处理)两大重点,明确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措施、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确保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细化任务分工。结合调研梳理的问题和各部门职责,将试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主体、推进时限和工作标准,重点健全衔接机制、细化案件移送标准、规范移送程序、完善证据移送要求、强化协作配合机制等关键内容,着力破解“有案难移、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和“不刑不罚”等问题。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江门市指导意见,认真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草案,坚持开门纳策、广集众智,通过书面征求、座谈交流、专题研讨等方式,广泛征求政法各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及基层一线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切实把上级要求、基层实践、部门职责有机结合,不断优化完善试点内容、任务举措和实施步骤,确保方案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现场
03
聚焦制度创新提质,打造试点建设样板
台山市试点实施方案从明确移送标准、厘清衔接边界;细化移送程序,规范衔接流程;加强证据移送,提升衔接质效;探索数据赋能,提升衔接智能化;强化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这五大方面制定了系统梳理移送依据、制定移送标准指引等14项具体工作任务,突出三大亮点,全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行刑衔接“台山样板”。
一是建立动态标准,实现制度供给精准匹配。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监管实践新需求,建立移送标准动态评估与更新机制,及时修订移送依据清单和标准指引,确保移送标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推动衔接程序全域规范。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九大重点监管领域为突破口,先行研究制定各领域专项移送标准指引,明确立案追诉条件、证据规范要求、不予移送情形等核心标准,统一重点领域案件移送尺度;在此基础上,逐步拓展至全监管领域,最终实现全领域、全链条、全流程规范行刑衔接案件移送程序。
三是创新跨域协商,破解异地衔接难题。通过与江门市其他县(市、区)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常态化开展案件会商,探索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异地协商机制,破解跨区域移送协同难题,提升衔接效能。
下一步,台山市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健全衔接流程、规范证据标准、畅通移送渠道,着力破解堵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以试点建设成效赋能法治台山、平安台山建设,为全国行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贡献“台山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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